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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5年财务造假!ST宏图拉响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警报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宏图)18日晚间披露多份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宏图公告称,4月1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ST宏图、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ST宏图、三胞集团、相关责任人等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告知书》,经查,2017年至2018年,ST宏图通过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及其32家子公司、3家分公司与三胞集团安排设立、借用并控制的,交由宏图三胞管理的南京龙昀电脑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虚构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和 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7年至2018年,ST宏图(包括宏图三胞)以自己名义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生未进行账务处理融资共计33笔,金额合计87.66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完全偿还,2017年至2021年末未偿还融资余额分别为71.32亿元、73.52亿元、73.34亿元、72.81亿元、72.81亿元;ST宏图(包括宏图三胞)以第三方名义通过商业保理和票据贴现等发生未进行账务处理的融资共计25笔,金额合计28.07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完全偿还,2017年至2021年年末偿还融资余额分别为19.31亿元、24.67亿元、24.67亿元、24.67亿元、24.67亿元。

  ST宏图上述行为导致其2017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虚减负债金额分别为90.63亿元、98.20亿元、98.01亿元、97.48亿元、97.48亿元,占当期披露负债的比例为81.28%、104.73%、106.40%、103.34%、101.75%,存在虚假记载。

  另外,ST宏图未在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关联方担保事项,导致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

  对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的罚款;对时任三胞集团董事长袁亚非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宏图高科监事会主席、三胞集团副总裁檀加敏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对ST宏图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宏图高科董事长兼总裁廖帆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宏图高科董事兼财务总监钱南、时任宏图高科董事兼财务总监李国龙、时任宏图高科董事兼董秘许娜、时任宏图三胞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刘正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对独立董事王家琪、李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对宏图高科时任董事杨怀珍、檀加敏、时任宏图高科董事兼财务总监宋荣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五万元罚款。

  对先关责任人杨帆、仪垂林、辛克侠、邹衍、施长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李旻、鄢克亚、苏文兵、林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罚款。

  另外,证监会拟决定,对袁亚非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檀加敏采取五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杨怀珍、宋荣荣分别采取三年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ST宏图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称,根据上述《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存在虚减负债的情况。

  其中,2020年虚减负债金额为97.48亿元,2021年虚减负债金额为97.48亿元元,2020年及2021年虚减负债金额合计194.95亿元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4106.92%。该情形,属于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2年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因此,将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此外,ST宏图还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透露,公司4月19日停牌,于4月20日复牌,自复牌之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ST宏图于1998年上市,现有业务主要包括零售连锁、工业制造、艺术品拍卖、金融服务等。

  Wind截图

  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1年,ST宏图连亏四年,合计亏损超73亿元。

  二级市场上,ST宏图18日收跌0.78%报1.2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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