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通过 QFII、RQFII、QFLP 等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近日,深圳市委金融办就 《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5-2027)(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提到,丰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为并购重组及后续运营提供并购贷款、并购保险、并购债券等金融工具,探索非居民并购贷款创新试点,研究科技型企业并购贷款创新试点。持续创新“并购+”组合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通过设立并购基金、发行债券等方式提供低成本、全周期投融资服务。强化我市“20+8”产业基金对并购重组项目的投入力度,对纳入我市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的重点项目,纳入“20+8”产业基金支持范围。通过投补联动等方式,支持我市符合“硬科技”领域的科创企业发展。支持有能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围绕本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并购重组,拓宽上市公司与国资共同设立产业基金的覆盖面。支持银行、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通过 QFII、RQFII、QFLP 等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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