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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刘治颖 10月17日周六,深交所官网显示,因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泉股份”)及其保荐人国信证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有关规定,深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招股书显示,清泉股份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819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骥,专业从事特种精细化学品和特种高分子新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构建了涵盖新材料单体、绿色溶剂、医药及农药中间体、特种高分子新材料的四大产品体系。

清泉股份为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拥有江苏省级技术中心、江苏省科技厅认定的“中高压催化加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共参与起草了3项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牵头单位)、3项团体标准,并拥有已授权专利69项,其中发明专利65项。

根据亿欧咨询发布的相关报告及公司销售数据测算,2025年度,清泉股份核心产品MACM的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28.71%,2-MeTHF的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19.33%。

清泉股份原拟募资4.92亿元,其中1.8亿元用于年产5000吨MACM技改项目,1.3亿元用于年产4000吨呋喃、1000吨四氢呋喃丙烷、3000吨四氢呋喃(THF)技改项目,1.02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0.8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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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至2025年,清泉股份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7.13亿元,7.97亿元和8.0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578.15万元、9105.11万元和9914.73万元,业绩稳步提升。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34%、30.22%和31.29%。

2023年至2025年,清泉股份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03%、52.76%和60.49%,占比较高。公司主要产品为新材料单体、绿色溶剂、医药及农药中间体和特种高分子新材料,主要客户包括IMCD集团、张掖大弓等知名企业。

分红方面,2022年-2024年,清泉股份派发分红金额分别为1582.32万元、2160万元及2866.5万元,3年合计6608.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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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刘建华直接持有清泉股份1.03%股份,与王焕勇、邵建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通过浙江清泉、台州清源和台州畅行间接控制公司91.88%的股份表决权,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92.91%的股份表决权。刘建华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32.3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5月30日,刘建华、巨化基金和浙富嘉翔签署《关于特殊股东权利条款的终止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实际控制人替代清泉股份承担股份回购义务,并约定实际控制人回购义务自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合格上市申报文件且被受理之日前一日起终止,但若公司发生未合格上市情形的,实际控制人回购义务自动恢复效力,且视为从未被止。

资料显示,刘建华,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16岁参加工作。早年在仙居合成化工厂逐步升任厂长。后续历任台州清泉、浙江清泉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4年6月出任清泉股份董事,现同时担任台州清源、台州畅行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清泉董事长、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