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和完善我国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监管体系,强化分类监管,引导汽车金融公司专注主业,大力促进汽车消费,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我国金融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金规〔2024〕1号,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该《评级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评级要素、组织实施、评级结果与运用和附则,从总体上对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工作进行规范。

而就我国汽车金融业来看,其最初的职能仅仅是向汽车生产企业的经销商及其下属零售商的库存产品提供贷款服务,并允许其经销商向消费者提供多种选择的贷款或租赁服务。而随着其业务范围和职能的不断拓展,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开始逐步向消费者、经销商和生产商提供多种形式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发展至今,汽车金融已逐步覆盖到汽车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且市场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都得到快速增长,并成为汽车行业的重要利润来源。

当前尽管我国汽车进入存量市场,但近几年受政策驱动以及消费者接受程度的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增长,使得汽车金融再次受到各方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