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实行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
10月15日,山东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到2028年,推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赋权改革,省级中试示范基地达到80家、概念验证中心达到20家、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达到100家,培养技术经理人12000名,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到账经费三年累计超400亿元。
大力推广“先使用后付费”模式
在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方面,山东将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并实施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面向重点产业领域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推动企业建设重点产业专利池。完善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利用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在项目验收后及时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成果“应登尽登”,登记成果纳入山东科技大市场成果库。
在赋权改革深化方面,山东将推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建立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全面推广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深化探索“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视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与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共同入股创办企业;在岗位考核、职称评聘等工作中,高校、科研院所对单个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可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大力推广“先使用后付费”模式,推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零门槛”开放,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关保险产品。健全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对成果转化单位及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谋取非法利益前提下,因不可预见的市场风险等客观因素导致成果转化投资损失的,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责。
布局建设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示范基地
在转化路径拓宽方面,山东将推行“企业出题、科技答题”的联合攻关科研组织模式,将企业建设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比例保持在80%以上,将国有企业承担并成功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的成效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推动全省每家高新区至少与1家高校结对,深化“科技副总+产业教授”双向互聘模式。
在服务体系增效方面,山东将面向具身智能、脑机接口、商业航天、工业母机、高端软件等重点领域和标志性产业链,布局建设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示范基地,对通过概念验证、中试等转化落地的项目采取“先拨后股”“拨投结合”“股权直投”“股权联动”等方式予以支持。推动部省共建国家大学科技园,将科技成果转化效能作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
推动山东科技大市场提质升级,强化省市大市场协同。支持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向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派驻技术经理人,探索实施技术经理人“积分制”考核评价机制,允许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从成果转化净收入单位留成部分中提取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机构能力建设和人员激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技术经理人申报泰山人才工程。
政府基金考核不看单一年度盈亏
在金融支撑强化方面,山东将健全科融信综合服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基于“创新积分制”研发“成果转化信用贷”等专属产品,持续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政策推动作用。
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国有创投基金与科技成果对接,完善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及国有创投基金考核机制,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进行考核,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联合社会资本共同投资高潜力科技成果。
据了解,《行动方案》是山东“科技成果转化16条”的进一步深化,既系统借鉴先进省市做法,又结合山东产业实际提出系列创新举措,每项措施均细化操作路径、明确责任分工,提升政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随着五大行动、20条举措落地见效,山东将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的堵点,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科技强省建设注入新动能。
记者:曹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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